各二级单位:
为引导全校师生提高学术诚信认识、规范学术行为习惯,学校把握重要节点、重要环节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学术诚信建设工作常态化。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做好学期初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1.各二级单位结合工作安排统筹实施,在处(部)务会、院党委会、院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大会、学生年级等主要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沉至系(所)、科研团队、班级等范围,确保每一名管理干部、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全覆盖。
2.各二级单位落实国家、部委、学校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系列政策文件,结合学术失信、科研不端等典型案例,以专题研究、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引导师生员工全面把握学术诚信与规范要求,强化科研过程的严谨、可追溯。
3.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科研诚信政策宣贯与业务工作系统谋划、统筹部署,落实好监督和管理机制;分管的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具体工作,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有感、人人有责,推动学术诚信和规范意识入脑入心。
4.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梳理总结,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不足或薄弱环节,形成进一步推动学术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学校实施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将学术诚信建设情况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纳入年度工作考评。
联系人:龙瑶 丁时杰
工作邮箱:zndxxfb@csu.edu.cn
工作电话:0731-88877133
附件:1.学术诚信有关政策文件和参考资料
2.《二级单位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台账》
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学研究部)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