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将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所有符合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必须在奖助学金系统申请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符合学业奖学金但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高年级学生必须申请助学金(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2.获评或曾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报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不要求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
二、评定对象
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研究生。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如仍在原单位或其他单位享受职工全部待遇或部分待遇(包括薪酬、五险一金等)一律不能享受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每学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上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1.2022级直博生。
2.2023-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八年制学生)。
3.2024-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含港澳台硕士生、不含2025级兼职辅导员硕士生)。
4.2026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硕士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八年制学生)。
5.2025、2026年已转入博士阶段及2027年拟转入博士阶段的八年制学生。
6.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7年,其中转入博士阶段的八年制学生从本科入学不超过11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三、申请和评定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附件1)文件要求,符合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符合以上两个文件要求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八年制学生
1.以硕士生身份申请参评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仅限转入博士阶段的学生(自本科在校学习年限未超过8年)以博士生身份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3.第6学年后仍未能正常转入博士阶段学生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
学生线上申请,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湘雅医学院。由湘雅医学院组织评审。
(二)其它高年级在读研究生
1.兼职辅导员硕士生可于第一、三、四学年申请以上各类奖助学金(2025级兼职辅导员硕士生本年度不能申请以上各类奖助学金);
2.港澳台研究生仅限申请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助学金,不参与本文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参与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相关通知)。
3.获评(或曾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学制内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4.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5.因疾病、妊娠、生产等原因办理了休学手续,影响了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助学金发放现复学在读的学生。视下列情况处理:
学业奖学金每年9月中下旬申请评定,如某年度申请评定期间未休学但未申请参评或已申请但评定结果为“无”,后期休学者复学后不得再行申请评定该年度休学期间的学业奖学金。
①第一学年休学,复学后第一学年填写附件8线下申请发放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后面学年以此类推(使用上一学年成绩线上申请评定,执行同年级学业奖学金计划,最后学年填写附件8线下申请评定,执行同层次毕业年级的学业奖学金计划)。
②非第一学年休学,复学后使用上上学年成绩线上申请评定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执行同年级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计划。最后学年填写附件8线下申请评定,执行同层次毕业年级的学业奖学金计划)。
③已申请获评的学业奖学金因休学未发放的学生,复学后填写附件8线下申请补发。如已申请,但评定等级为“无”,不得再行申请补评学业奖学金。
④休学期间欠发的助学金,只能在毕业前一年填写附件8线下申请补发。
(三)研究生新生
2026级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要求详情见“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登记及奖助学金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条件
符合《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特别提醒如下:
1.学分要求:详情见附件12:关于奖学金系统将根据学分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资格实施线上控制的通知。
2.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认定:
所有创新成果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认定,关于创新成果有关认定要求提醒如下:
①论文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专利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②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即:如贡献大小一样,2人共一按二分之一篇计算;3人共一按三分之一篇计算。
③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情况如下:
可多次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但曾获评上述奖项已使用的成果不可在单一对应奖项中重复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成果,不得在申请创新奖中使用。获得创新奖已使用的成果不得在申请国家奖学金中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创新奖已使用的成果,可以在申请卓越奖或拔尖奖中使用。
④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
学业奖学金: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高年级学生: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5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生认真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和评定工作安排。
(二)研究生必须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
(三)创新成果的录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四)确认学分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9月7-12日)
详情见附件12:关于奖学金系统将根据学分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资格实施线上控制的通知。
(五)奖助学金申请(9月12-16日)
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成功提交、完成申报纸质件材料提交视为成功报名,逾期未完成上述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1.线上申报:
9月12-16日,所有符合申报奖助学金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新生及八年制学生也需登录此系统申报奖助学金。
所有符合助学金申报条件的高年级及八年制学生的助学金必须按上述办法进行线上申报,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系统”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2.提交申报纸质件材料:
老生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导师应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导师应拒绝签名),于9月16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电子楼206办公室。
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交PPT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所有拟推荐人的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分别设置为“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答辩PPT”、“姓名-学号-卓越、拔尖奖学金答辩PPT”、“姓名-学号-创新奖学金答辩PPT”,于9月16日17:30前,发至邮箱2732663416@qq.com
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工资关系、离职证明的相关材料于9月16日交到电子楼206办公室。
各类奖项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卓越奖、拔尖奖材料一式两份,其他奖项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原件单独提交学院,装订使用复印件);
(2)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即可,不需加盖公章);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及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5)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二级单位组织初审(9月17-19日)
研究生部对照学校文件和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七)二级单位组织答辩和评审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同时保证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获评人数的相对平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9月20-22日,二级单位根据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评定,提出评定意见。对分别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的综合成绩排名,分别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二级单位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答辩和评审。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请者同时答辩。各二级单位于9月22日左右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汇总材料(含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各二级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根据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和创新奖)拟推荐人名单。
(八)二级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二级单位应将本单位拟获奖名单、拟推荐人名单和已申请(或已答辩)未获评人名单(含综合成绩、排名、拟推荐获奖等级或未获评、符合相应奖项相应等级评定条件的主要创新成果)按奖学金类型予以公示。
(九)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创新奖: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申报材料,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十)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十一)奖助学金的发放时间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上旬;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助学金:10月上旬;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学业奖学金:10月下旬;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2月下旬。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二级单位及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录入疏误问题,杜绝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推荐上报。对不认真负责推荐上报材料的单位,将按《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65号)进行处理。
3.二级单位应对2026级新生的档案、工资关系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和研究生给予处理。
4.请按要求正确绑定银行卡。
5.获评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于每年元旦后可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下载历年获奖证明(已套红公章彩色打印即可)。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13287898759 电子楼206办公室
附件1: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
附件2: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及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附件3:中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和分区说明
附件5: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专项奖清单(有变化,后期通过内部邮件发给相关负责老师)
附件6:《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附件7:研究生学科竞赛参考目录(国际+国家)
附件8: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补评或补发申请表(仅供因休学影响了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无法线上申请学生使用)
附件9:关于报送202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优秀代表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附件10:关于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时进行奖助学金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11: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登记及奖助学金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2:关于奖学金系统将根据学分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资格实施线上控制的通知
附件13: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等学生资金发放绑定银行卡、港澳台研究生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扫描件”的通知